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关于侯志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补充登记公告
承德双桥经侦 2023-10-08 11:31 发表于河北
我大队办理的侯志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进入诉讼程序,在此过程中,发现部分集资参与人未进行登记报案,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利益,公安机关将对侯志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继续进行补充登记。现需要该案尚未进行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核实,完善投资信息。
需要集资参与人提供有关证据如下:
1、合同复印件(空白处完整清晰书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写提供人姓名和提供日期);
2、银行交易流水(流水时间要求为:首次投资日期起至登记报案日止,以证明投资金额以及返本付息金额);
3、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完整清晰书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写提供人姓名和提供日期);
4、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完整清晰书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写提供人姓名和提供日期);
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收据、银行对账单等材料);
登记核查的其他相关事宜:
1、核查登记地点: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
2、核查登记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1月8日,工作日每日09:00至11:30,14:30至17:00.
3、联系电话:0314-2038227。
希望该案集资参与人本着对个人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核查登记工作。在核查登记过程中,如有发现隐匿证据、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影响公安机关工作和损害集资参与人集体利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在登记核查现场聚众闹事、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对不予配合登记核查的,所造成利益损失等后果自负;对逾期办理登记核查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视为自愿放弃主张,所造成后果请自负。
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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