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风险告知书
与恒大集团旗下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原告方:
你方与恒大集团旗下公司及相关案涉银行按揭贷款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后,本院认为案件存在以下几点风险:
一、恒大项目均属政府保交楼项目,从本市恒大其他项目及涉案项目施工进展来看,恒大房地产项目进展较为顺利,涉案商品房合格交付基本没有问题的。经现场调查,2、3 号地块房屋已经基本完工,基本具备交付条件。
二、本院已经审结并生效的涉恒大集团类似案件,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恒大集团旗下公司、关联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至今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均未能执行。若你方坚持解除合同,有可能无法收回已经缴纳的购房款、装修款、违约金及已经偿还的银行贷款。
三、合同解除后,你方便退出购房者的身份,丧失对商品房所有权的机会;合同解除后,你方对恒大集团旗下公司、关联公司应退还的购房款、装修款及应支付的违约金仅享有债权,你方的债权实现存在较大风险。在恒大集团及旗下公司、关联公司目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随时有可能进入破产程序,如若进入破产程序,上述债权能否优先受偿值得商榷。鉴于以上风险,请你方认真考虑是否坚持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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