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董某彬、林某玉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的通告
涵江警方 2023-10-16 19:32 发表于福建
我局正在侦办董某彬、林某玉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向公安机关报案。
为查清全部犯罪事实,精准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切身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该案集资参与人报案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告对象
2008年至今,在董某彬、林某玉家中集资参与的人员。
二、报案登记时间和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地点: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涵江区涵东街道四元街266号,联系电话:0594-3367946)。
三、注意事项
1.请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存款凭证、交易凭证、聊天记录截图等相关书面材料;
2.要求集资参与人本人前来报案登记,且提供的身份证上的名字与集资参与人姓名一致;
3.集资参与人如确因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亲自前来报案的,可委托自己的直系亲属持集资参与人身份复印件一份、受委托书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公安机关办理报案登记手续;
4.就同一事实,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复印件一份。
特此通告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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