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通潜江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 2023.10.20……【警方通告】2023年7月5日,根据公安部“三统两分”原则,潜江市公安局对“深圳市全民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期间,全民通潜江分公司的集资参与人可以到潜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登记确认,如核对与原登记信息不相符(如登记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登记集资额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务必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原登记信息进行更正、补充;前期已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再重复递交。对未核对或提供虚假信息核对材料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潜江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全民通潜江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的公告
潜江公安 2023-10-20 22:19 发表于湖北

2023年7月5日,根据公安部“三统两分”原则,潜江市公安局对“深圳市全民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潜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某祥已被依法逮捕。为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该公司集资参与人公告如下:

一、登记确定事项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期间,全民通潜江分公司的集资参与人可以到潜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登记确认,登记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前来登记的,可由配偶、父母、子女携带关系证明和委托书代为登记。

(二)投资合同、协议、收条原件及复印件。

(三)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信息核对事项

集资参与人在2023年11月30日前进行信息核对,如核对与原登记信息不相符(如登记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登记集资额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务必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原登记信息进行更正、补充;前期已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再重复递交。对未核对或提供虚假信息核对材料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三、注意事项

(一)请集资参与人相互告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核对、查询。

(二)已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登记过的人员,无需重复登记。

(三)2023年11月30日后,我局将不再进行登记工作。

(四)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登记核对查询地点及联系电话

潜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待室(潜江市东荆大道101号)
联系人: 刘警官 18696337172、蒲警官 1869633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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