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志良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的公告
湘东区人民法院 2023-10-20 22:56 发表于江西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关于符志良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的公告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湘检刑诉〔2023〕1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符志良涉嫌犯集资诈骗罪向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0月7日立案。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本案共有集资参与人58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为全面查清符志良集资诈骗案的犯罪事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本院继续开展符志良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工作,现将报案信息核实登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
二、核实登记地点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经侦大队
三、核实登记对象
曾在被告人符志良经营的湖南志良友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参与投资,且还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已经接受询问并递交了报案材料的集资参与人不再需要重新核实登记)。
四、核实登记方式
集资参与人可以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或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并递交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集资参与人在核实登记报案时应提供投资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转账凭证(投资凭证、收取利息的银行流水)等能够证实投资情况的证据材料(所有提供的材料均用A4纸单面复印并签字捺印)。
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及时公布案件审理情况。同时,请广大集资参与人提供符志良个人财产状况或线索,广大集资参与人应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谨防电信网络诈骗,不组织和参与各类非法活动。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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