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王培元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3.10.26……【警方通告】2023年8月15日九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王培元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现该案犯罪嫌疑人王培元已到案,2023年9月28日九原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培元依法批准逮捕。
➤请在王培元或内蒙古元荣昕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的人员,务必于2023年11月25日之前(截止至2023年11月25日)到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转|关于王培元涉嫌集资诈骗案的通告
九原公安 平安九原 2023-10-24 18:30 发表于内蒙古

2023年8月15日九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王培元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现该案犯罪嫌疑人王培元已到案,2023年9月28日九原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培元依法批准逮捕。为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查明犯罪事实,请在王培元或内蒙古元荣昕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的人员,务必于2023年11月25日之前(截止至2023年11月25日)到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一、报案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投资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

(二)报案书(写明详细投资经过,明确投资金额、已收回的本金及利息金额、净损失金额);

(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短信、微信投资聊天记录截图等载体内的相关信息截图;

(四)证明投资、出借、收取本息的凭证,收款收据、发票、银行卡交易明细、支付宝或微信以及其他转账方式转账截屏、POS机刷卡小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请投资人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案登记的,法律后果由投资人本人承担。

二、请相关人员及投资参与人积极提供追赃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信谣、不传谣,要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警官17747311356
联系人:王警官15847234481

九原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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