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涉電信詐騙案嫌犯被羈押 2023.11.7……【Attorney】【Macao,澳門】日前,警方接連偵破兩宗“猜猜我是誰”的電信詐騙案件,分別拘留兩名香港男子,現時,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案件中,涉案香港男子疑夥同其他涉案人士,於本年十月期間先後向四名本澳長者作出詐騙行為,相關嫌疑人以電話冒充被害長者的親屬,編制各種藉口訛稱被害人的親屬因事急需款項,彼等要求被害人準備現金,並由涉嫌男子冒認律師來澳收取騙款,首宗案件涉款約三十六萬澳門元。
次宗案件中,涉案的另一香港男子亦涉嫌以同樣的作案手法,先後向兩名本澳居民進行詐騙,該案涉款約三十七萬澳門元。
➤【澳门】日前,警方接连侦破两宗“猜猜我是谁”的电信诈骗案件,分别拘留两名香港男子,现时,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首宗案件中,涉案香港男子疑伙同其他涉案人士,于本年十月期间先后向四名本澳长者作出诈骗行为,相关嫌疑人以电话冒充被害长者的亲属,编制各种借口讹称被害人的亲属因事急需款项,彼等要求被害人准备现金,并由涉嫌男子冒认律师来澳收取骗款,首宗案件涉款约三十六万澳门元。
次宗案件中,涉案的另一香港男子亦涉嫌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先后向两名本澳居民进行诈骗,该案涉款约三十七万澳门元。
两宗案件中,首宗案件的嫌犯涉嫌触犯四项《刑法典》第211条第3款结合同一条文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的“巨额诈骗罪”;次宗案件的嫌犯则涉嫌触犯一项《刑法典》第211条第3款结合同一条文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的“巨额诈骗罪”,另加一项同一法条即第211条第4款a)项所规定及处罚的“相当巨额诈骗罪”。
根据法律规定,触犯“巨额诈骗罪”可被判处至五年徒刑或科处最高六百日罚金,触犯“相当巨额诈骗罪”可被判处至十年徒刑。
经对两名嫌犯进行司法讯问,考虑案件犯罪事实的严重性,为避免两名嫌犯逃离本澳及扰乱诉讼程序,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于两案分别命令对两名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对上述案件进行相应的刑事侦查措施。
近期,电信诈骗案件不断发生并令被害人承受严重的财产损失,为此,检察院提请市民多加警惕,并留意警方发布的反电信诈骗宣传信息。倘收到要求支付款项的可疑来电,请务必向亲友核实,勿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或交付款项。倘怀疑有诈骗事件,市民应尽快向警方或检察院检举,借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和及时打击相关犯罪行为。

兩名涉電信詐騙案嫌犯被羈押
來源:檢察院(MP)
發布日期:2023年11月7日 11:55

日前,警方接連偵破兩宗“猜猜我是誰”的電信詐騙案件,分別拘留兩名香港男子,現時,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案件中,涉案香港男子疑夥同其他涉案人士,於本年十月期間先後向四名本澳長者作出詐騙行為,相關嫌疑人以電話冒充被害長者的親屬,編制各種藉口訛稱被害人的親屬因事急需款項,彼等要求被害人準備現金,並由涉嫌男子冒認律師來澳收取騙款,首宗案件涉款約三十六萬澳門元。

次宗案件中,涉案的另一香港男子亦涉嫌以同樣的作案手法,先後向兩名本澳居民進行詐騙,該案涉款約三十七萬澳門元。

兩宗案件中,首宗案件的嫌犯涉嫌觸犯四項《刑法典》第211條第3款結合同一條文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巨額詐騙罪”;次宗案件的嫌犯則涉嫌觸犯一項《刑法典》第211條第3款結合同一條文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巨額詐騙罪”,另加一項同一法條即第211條第4款a)項所規定及處罰的“相當巨額詐騙罪”。

根據法律規定,觸犯“巨額詐騙罪”可被判處至五年徒刑或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觸犯“相當巨額詐騙罪”可被判處至十年徒刑。

經對兩名嫌犯進行司法訊問,考慮案件犯罪事實的嚴重性,為避免兩名嫌犯逃離本澳及擾亂訴訟程式,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於兩案分別命令對兩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對上述案件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措施。

近期,電信詐騙案件不斷發生並令被害人承受嚴重的財產損失,為此,檢察院提請市民多加警惕,並留意警方發佈的反電信詐騙宣傳訊息。倘收到要求支付款項的可疑來電,請務必向親友核實,勿輕易向陌生人轉帳或交付款項。倘懷疑有詐騙事件,市民應盡快向警方或檢察院檢舉,藉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和及時打擊相關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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