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严某某、陈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
资兴检察 2023-11-09 17:15 发表于湖南
犯罪嫌疑人严某某、陈某某等人涉嫌利用资兴盛大金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资兴鑫恒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由湖南省资兴市公安局于近日移送至本院审查起诉。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告知被害人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附件《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本案的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享有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的权利,联系电话:0735-3320983,提供书面意见的,请提交或邮寄至我院第二检察部(邮寄地址:湖南省资兴市东江中路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邮编423400)。
特此公告。附件: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