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关于被告人潘弘健、高相科、王巧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开庭公告
南法君 邢台市南和区法院 2023-11-16 18:10 发表于河北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潘弘健、高相科、王巧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等规定,现公告通知本案集资参与人出庭。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且案件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如申请参加庭审的集资参与人员众多,集资参与人可以推选若干代表人参加或者旁听庭审。
集资参与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政编码:054400。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319-4568632(刑事审判庭)。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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