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陈春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3.11.20……【资金清退】被害人信息核对。请本案被害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陈春红帮信罪等案”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开通运行。线上核对确认期限为2023年11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止。请被害人在截止日前尽快完成信息核对确认事项。
➤案件简介:2022年10月,陈春红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银行账户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提供银行卡及手机给他人使用,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并非法获利。同月,陈春红明知其提供给上家使用的银行卡内资金系违法所得,仍取现后交给上家。本次登记核对范围仅限涉上述案情的被害人。

关于陈春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被害人信息核对公告
原创 王溢 奉法尚贤 2023-11-20 16:21 发表于上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陈春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以下简称陈春红帮信罪等案)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执行案号(2023)沪0120执7597号,被执行人陈春红。

由于该案涉及被害人众多、地域广泛、收集核对信息工作量大,为有利于法院便捷、及时采集被害人基本信息,发放案款,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请本案被害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现就“陈春红帮信罪等案”被害人的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线登记核对期间

“陈春红帮信罪等案”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开通运行。

线上核对确认期限为2023年11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止。请被害人在截止日前尽快完成信息核对确认事项。

二、需核对人员范围

案件简介:2022年10月,陈春红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银行账户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提供银行卡及手机给他人使用,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并非法获利。同月,陈春红明知其提供给上家使用的银行卡内资金系违法所得,仍取现后交给上家。

本次登记核对范围仅限涉上述案情的被害人。

三、登录平台所需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中国建设银行I类借记卡。

目前只支持中国建设银行I类借记卡,如无该卡的,请先行办理后再核对确认。有关中国建设银行I类借记卡详情请咨询中国建设银行服务电话95533。

四、平台登陆入口

入口一:
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奉法尚贤”,点击 “诉讼服务”——“12368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登录后在平台案件中选择“陈春红帮信罪等案”。

入口二:
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高院”,点击“12368”——“刑事案款信息核对”,登录后在平台案件中选择“陈春红帮信罪等案”。

入口三 :
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小程序,点击“地方特色”——“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功能,登录后在平台案件中选择“陈春红帮信罪等案”。

上述入口尚未注册的,请按提示注册后登陆。

五、注意事项

➤根据陈春红在整个犯罪中的作用、地位,退赔数额以实际追缴数额按比例确定。

➤ 被害人已死亡的,继承人通过“我是继承人”入口,提交以下材料等待审核后参加登记:

①被害人的死亡证明;

②确定继承人身份的公证书或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③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继承人登录平台后,请按“操作手册”和平台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前述材料。

同一被害人有多名继承人的,应当由全部继承人共同指定一名继承人办理,并在平台上传全部继承人签名的委托书。

➤ 被害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定居国(境)外等情况无法自行办理登记的,可以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人通过“我是代理人”入口,提交以下材料等待审核后参加登记: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③被代理人的委托书,委托权限需写明代为办理核对登记手续并签名盖章等。

代理人应按“操作手册”和平台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和委托手续。

➤ 被害人、继承人、代理人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根据审核要求补充材料,法院通常会每周审核一次。

➤ 鉴于本案尚有部分被害人无身份信息或联系方式,请各被害人之间互相通知,确保信息通畅,切勿错过线上确认期限。

➤ 线上填写、核对确认相关信息需如实、全面、及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或者冒充他人核对确认相关信息。

上海奉贤法院依法发放执行款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未委托任何中介及个人以“陈春红帮信罪等案”名义收取费用,各被害人需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六、用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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