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河北邯郸市肥乡区尹少锋集资案件 2023.11.15……【资金清退】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关于尹少锋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
➤被告人尹少锋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涉财产部分,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前期对大部分集资参与人的信息进行了核实登记,但由于审计报告中个别集资参与人的信息不全,仍有少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法院核实身份信息、提供相关手续予以登记,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将到案资金予以兑现,现公告如下:
一、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在尹少锋处集资且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审计报告中有姓名登记但仍未到法院核实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核实方式
本案信息登记核实工作采取线下方式开展。集资参与人需持相关身份证明和手续到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进行信
息登记核实。
三、登记核实流程
集资参与人依次完成核实身份信息、集资数额、已收利息、剩余款数额等项目,填写确认集资信息承诺书、收款银行账号等。
四、登记核实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
➤附:【法院判决书】
2018.5.16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审被告人尹少锋、尹竹霞、李继忠、尹少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9.8.16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尹少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9.8.16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高海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6.12.27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赵社彬、赵社喜、杨合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原判决认定,一、2010年3月,被告人尹少锋申请成立易和公司,并任该公司法人代表。截止2015年1月,被告人尹少锋未经金融部门许可,向社会公开宣传给付高息、随用随取、保险安全,采取临时定单、借条、借款协议等方式,以该公司名义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1114684361元。另外,2014年2月8日,尹少锋为了方便吸收资金,受让一套名称为肥乡县泽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泽农社)的工商手续和印章,并以该社名义采取给付高息和股金证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9353900元。综上尹少锋共计吸收公众存款1124038261元,案发前已兑付公众存款827956318元,截止案发仍有575人的存款296081943元未兑付。这些集资参与人已领取利息31636162.13元。已付利息折抵本金后剩余的存款本金数额为264445780.87元。尹少锋将所吸收的存款用于:借给霸州市兴达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公司)、张某2、王某2等、以及做期货生意亏损、支付存款利息、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开支。另查,2013年秋,尹少锋的妹妹被告人尹竹霞到易和公司,负责记账、出具存款凭证等工作,协助尹少锋吸收公众存款。截止案发,尹竹霞参与吸收公众存款550631970元,已兑付371151127元,未兑付1794808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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