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案金额达60亿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3-11-24 17:04 发表于福建
11月23日,罗源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以投资理财为名的传销犯罪案件,曹某长等1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1名被告人林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被告人曹某长于2017年5月创办“DFC鼎盛国际”拆分理财投资平台,因网站被举报、封杀等原因先后更名为“DFC鼎晟学院”“ATF创博学院”“DAM学习平台”,并不定期更改登陆网址。该平台系以投资理财为名,以投资有高额回报且只涨不跌等宣传口号作为诱饵,诱使他人注册成为会员,收取会员费,会员间以先后加入顺序形成上下层级,同时设定多种奖励机制诱使会员不断推荐新会员。
2017年5月至2023年1月期间,被告人曹某长伙同被告人徐某、周某、黄某等18人开展以投资理财的名义,不断发展会员骗取钱财的传销活动,通过管理员账号从系统后台设置积分再销售给会员的方式获利。经鉴定及审计,该数据库查询到的会员总数为1070807个,会员层级数为27层。各被告人非法获利1亿余元至46万余元不等。
合议庭审理后,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18名涉案传销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发展层级等方面进行考量,依法认定主从犯。同时,根据各被告人所参与犯罪事实、主从犯认定、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对其中的五名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其余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刑期,其中对六名从犯适用缓刑。
因该起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达60亿元,赃款赃物数额特别巨大,于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坚持案件审理与追赃工作并重,一方面通过释法说理,积极动员被告人家属主动退赃,另一方面与公安机关协同配合扣押赃款赃物,全案共扣押、冻结赃款赃物共计1亿余元,判决向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1.7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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