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市“11.1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2.6……【警方通告】2023年12月6日,巢湖市公安机关依法对“11.1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报案、涉案资金追缴等工作正在全力开展。
➤本人或通过他人介绍,借款给郭学会(女,1961年8月出生),且利益受损群众,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到巢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因逾期未报案未被审计确权,影响个人权益的,后果由其个人承担。

关于“11.1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点击蓝字关注👉 巢湖公安 2023-12-07 20:03 发表于安徽

2023年12月6日,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对“11.1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报案、涉案资金追缴等工作正在全力开展。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现就投资人、借款人报案等事项通报如下:

本人或通过他人介绍,借款给郭学会(女,1961年8月出生),且利益受损群众,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到巢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因逾期未报案未被审计确权,影响个人权益的,后果由其个人承担。报案时需提供:

1、报案材料(需写明每次投资的时间、地点、金额、收益等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资合同、协议、借条等原件和复印件;
4、银行流水原件;
5、其他报案材料。

巢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吴警官、方警官
联系电话:19855183672、19855183597
地址:巢湖市巢湖南路4号(原城南派出所院内)

在此提示: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办理案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受损投资人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巢湖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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