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宝琳堂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3.12.11……【警方通告】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已对云南宝琳堂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
➤为保证广大受损群众合法权益,请未到公安机关递交报案材料的云南宝琳堂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损群众,于2024年1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合同(协议)、交款凭据和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到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和平街派出所或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递交材料,因本人未递交报案材料导致相关损失自行承担。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关于云南宝琳堂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的通告
成都郫都公安 2023-12-11 17:23 发表于四川

为依法严惩云南宝琳堂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集资诈骗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已对云南宝琳堂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为保证广大受损群众合法权益,请未到公安机关递交报案材料的云南宝琳堂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损群众,于2024年1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合同(协议)、交款凭据和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到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和平街派出所或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递交材料,因本人未递交报案材料导致相关损失自行承担。

公安机关再次敦促参与云南宝琳堂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集资诈骗案的涉案人员(包括普通员工、兼职人员)自通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到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自首,并将自己在云南宝琳堂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工作期间的违法所得(提成、奖金、分红、返点等费用)全额上缴至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对拒绝退缴、尚未足额退缴赃款、隐瞒和转移财产的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请广大受损群众保持理性,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非法聚集活动。

报案地点: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和平街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87863696
联系人:张警官、侯警官

特此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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