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法院关于对横峰县天山国际大酒店基础设施有限公司、陈德云、兰凤标债权债务开展登记的公告
横峰县人民法院 2024-01-12 17:42 发表于江西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关于对横峰县天山国际大酒店基础设施有限公司、陈德云、兰风标(曾用名兰凤标)债权债务开展登记的公告
为了在“101”专案涉财产执行工作中充分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推动涉财产执行工作合法、有序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横峰县天山国际大酒店基础设施有限公司、陈德云、兰风标的债权债务情况开展登记,现就债权债务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债权登记表
债权申报登记表须写明申报的债权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中盖章处加盖机构公章,个人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中签名。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机构债权人与横峰县天山国际大酒店基础设施有限公司、陈德云、兰风标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委托代理申报须提交的材料: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经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代理人为律师的须提交的材料:授权委托书、所在律所出具的函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事实及数额的相关证据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证明债权发生的原始凭证复印件;有关债权形成的借条、票据、银行流水、签证单、结算书、农民工资清单、职工工资表等材料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复印件;
3.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须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如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及相关证据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须提交执行案号等相关信息;
-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
5.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等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6.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衍生债权的,计算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债权人应提供利息等衍生债权计算表,说明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复利等分开计算;
- 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及情况的材料。
二、债权人提交资料的要求
1.债权人提交的资料应一式两份;
2.债权人对横峰县天山国际大酒店基础设施有限公司、陈德云、兰风标享有多笔债权的,应分别提交申报材料(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除外);
3.债权申报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其他材料可以提交复印件;
4.对于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机构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材料上签字。
三、受理债权登记时间及地址
1.债权登记截止日期:2024年2月8日
2.申报地址和方式
(1)线下申报地址:横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线上申报方式:邮箱号码1078994932@qq.com;
温馨提示:债权人进行债权登记,请与法院工作人员电话联系。
3.联系人:吴法官0793-5503796,19189417730;李法官0793-5503570,18079322326
四、特别说明
本次债权债务登记工作是为了全面系统梳理横峰县天山国际大酒店基础设施有限公司、陈德云、兰风标债权债务情况,登记后并不意味着债权被确认,对于债权是否属实、债权的性质、债权金额等情况,本院将在登记日期截止后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核。
附:债权登记表、债权申报证据清单等表格模板5份(扫描下面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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