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China,中国』 10 信息登记核实, 损失登记核实, 补充登记, 涉众型非法集资类案件登记清退平台, 集资诈骗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 善后处置工作专案组, 退赔款分配方案, 确权, 退赃, 退赔进展, 资金清退 2024.9.4-9.12
2024.9.12 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关于浙江中新力合控股有限公司陈杭生等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中新力合”案)的案款清退(四):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4.94亿余元。清退时间2024年9月12日。
2024.9.10 江苏扬州市仪征市法院关于扬州康盛玫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康圣忠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第一次资金清退:前期已依法开展“康盛玫瑰”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本次清退自2024年9月12日开始。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为2%。
2024.9.10 江苏镇江市法院关于眭留川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统资联”案)第一次资金清退:清退时间2024年9月10日开始。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2024.9.10 江苏镇江市法院关于吴红庆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汝康”案)第一次资金清退:清退时间2024年9月10日开始。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24.9.10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对连云港市鹊桥担保有限公司、朱晓伟、王斌、胡维国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第二次案款发放:本次案款发还总额为1100万元。本次案款发放比例为8%。
2024.9.10 广东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关于李秋旺、吴颂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天天财富”平台案件)执行领款:本次发放案款人民币8073190.34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共760名。
2024.9.10 云南普洱市法院关于被告人王佳耀、王巍迦、顾建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乾元网贷”案)资金清退发还:现对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清退发还。本次清退发还金额16743919.85元,资金清退发还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开始。受损集资参与人应退未退金额总计为197295140.00元。本次资金清退发还比例计算为16743919.85/197295140.00=8.486%。(2020年11月3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王佳耀、王巍迦、顾建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至十年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
2024.9.6 山东威海市环翠区高晖富、张大田等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简称“银信”案)集资参与人线下信息登记:现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完成信息登记,将依法开展“银信”案集资参与人线下现场信息登记工作,线下信息登记对象:“银信”案尚未线上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线下信息登记时间:线下信息登记自2024年9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止。在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张村镇、竹岛街道分别设置三个线下登记点,开展线下现场登记工作。
2024.9.4 天津市东丽区“众贤”案资金清退组开展天津东丽区众贤日用品信息咨询服务部(宋丽君)非法集资案首次资金清退:依据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确权情况,就已归集到位的资金开展涉案资金首次清退工作,本次资金清退自2024年9月4日开始。本次资金清退对象为:在众贤案参与集资并在通告登记期限内参加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且完成确权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本次资金清退比例为25%。
2024.9.4 四川内江市隆昌市付华、吕琳、高亚楠、张继海等17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第二次):“互惠农庄”、“蜀桑源”游戏平台案件已于2023年6月2日发布第一次信息核实登记公告,并于2024年1月开始进行第一次清退。我院将依法开展“蜀桑源”案第二次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期限自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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