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China,中国』 2 检察院起诉书, 法院判决书 2024.7.11,2023.2.16
2024.7.11 浙江丽水市景宁县检察院 邵胡豪、刘日进、张显讲3人诈骗案起诉书 “海博集团”系位于老挝等东南亚国家的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其前身为“福兴公司”。该犯罪集团由老板、直属总监、财务、客服、技术及各盘口老板、总监、代理、组长、组员等约200余人组成,分工负责,分设理查德、麒麟、北境、釜山行、太阳、财神、飞鹰等盘口,并由各盘口具体实施诈骗活动。该犯罪集团以老乡、同学等为纽带,通过组织偷渡的方式招募中国境内的人员加入。该犯罪集团诱骗被害人投资其虚设的投资平台等以“杀猪盘”方式骗取钱款,诈骗平台由集团总部统一提供,犯罪所得先流入集团总部再由不同层级的人员之间按比例分配。被告人邵胡豪,系海博集团飞虎队组、飞鹰组、资源组组员,2020年8月,被告人邵胡豪在“汪某某”(身份不明)的介绍下,从云南边境以偷渡的方式加入该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负责引流、引诱被害人投资实施诈骗,拿取底薪并按诈骗金额分档获取提成,2021年9月至2023年10月期间负责为诈骗公司实施诈骗人员提供账号支持服务,拿取底薪,2023年10月回到国内。被告人刘日进,系海博集团财神组组员,负责引流、引诱被害人投资实施诈骗,拿取底薪并按诈骗金额分档获取提成,2020年10月底,被告人刘日进在“玉溪”刘某某的介绍下独自乘坐飞机至云南边境,以偷渡的方式加入该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2023年7月离开公司。
2023.2.16 陕西安康市石泉县检察院 谢鑫、龚习坤、饶流强、郭银银、谢晋、刘红涉嫌诈骗罪起诉书 2020年4月,被告人谢鑫(1995年出生)在李某某的组织下非法出境至缅甸佤邦勐能。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谢鑫在“勐能县长家院子”“邦康砖厂”“邦康林源酒店”“勐能县长家院子”等4处窝点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2020年5月,被告人谢鑫在“勐能县长家院子”诈骗中国境内1名女性人民币10万元,获得提成人民币1.7834万元。2020年7月,被告人谢鑫在“邦康砖厂”诈骗中国境内1名女性人民币86万余元,获得提成人民币15.5万元。2020年8月,在“邦康林源酒店”窝点,被告人谢鑫的组员被告人郭银银诈骗中国境内1名女性人民币152万余元后,被告人谢鑫继续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又骗得人民币77万余元,获得提成人民币13.9279万元。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谢鑫在“邦康砖厂”“邦康林源酒店”“勐能县长家院子”等3处窝点担任组长,负责管理组内诈骗人员,获取小组诈骗总金额5%的提成,该期间被告人谢鑫管理的小组骗取财物共计人民币873.58万元,被告人谢鑫获得提成共计人民币43.679万元。被告人谢鑫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在境外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累计时间9个多月。2021年1月26日,被告人谢鑫从云南省勐啊口岸自首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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