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Hongkong,香港』 判案書, 判刑理由書, 串謀勒索罪, 搶劫罪, 盜竊罪 2024.10.21-10.24
2024.10.24 姜达治,颜志鹏盜竊罪判刑理由書。控罪:第一及第二被告人承認一項扒竊控罪。案情:第一及第二被告人是中國內地居民,他們於2024年1月26日從中國內地抵港,獲批准逗留至2024年2月2日。2024年1月30日1200時左右,控方第一證人(女警員8326)在港鐵鑽石山站C出口外巡邏,看見第一及第二被告人四處張望,留意途人的物品,形跡可疑,於是一直觀察第一及第二被告人,並在二人後面尾隨。同日1225時左右,控方第一證人跟隨第一及第二被告人去到荷里活廣場2樓229號舖“運動家”(“店舖”)。第二被告人先向第一被告人點頭,然後進入店舖。控方第一證人向控方第二證人(警員11863)指出第一及第二被告人,要求支援。同日1227時左右,控方第一證人到達涉案店舖,在約一米外進行觀察,當時光線充足,視線沒有受阻。控方第一證人觀察到以下情況。
2024.10.21 陳映彤(D1),莊浩軒(D5),黃祺盛(D6)串謀勒索罪(Conspiracy to blackmail),非法禁錮(False imprisonment),搶劫罪(Robbery),盜竊罪判刑理由書。事件1:2022年12月6日下午,男子X在Telegram的一個公開群組召妓,以6,000元獲取性服務。同日2100時,X到達尖沙咀君怡酒店的一房間內,確認D1年滿16歲後。輕判求情:D1現年18歲,案發時16歲,初犯,接受至中三學歷。D1父母離異,令D1的抑鬱症病情加重,D1輟學,也令她誤交損友。在2020年,D1被診斷患有持續性抑鬱症(Dysthymia)和邊緣型人格缺失。
2024.10.21 趙名宇(第一上訴人),莊慧敏(第二上訴人)盜竊罪判案書。控罪詳情指出在2022年4月23日,兩名上訴人在香港九龍紅磡德豐街7號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一包刺身,一包壽司及一包雞,總值港幣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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