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融集团、合家金融 2018.11.25-19:36……东融系债权人监督委员会经费使用制度

东融集团、合家金融 2018.11.25-19:36……东融系债权人监督委员会经费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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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融系债权人监督委员会经费使用制度

原创: 债委会 东融合家债主说2号 今天

一、经费来源和管理

东融系债权人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经费主要由债权人或其他非债权人捐赠,并存入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个人结算账户,由债委会投票指定专人开设;账户经费的日常收支由债委会行政组负责,具体记账由债委会财务组负责,收支明细按季向全体债权人公布并接受监督。

二、经费的使用原则

经费主要用于债委会为债权人争取利益所必须支出的公共费用,并坚持“节约、真实、公开”的使用原则。

节约:经费使用必须是必要支出并尽可能采用低成本方式,确保资金用在刀口上。对于债委会成员、债权人或其他为全体债权人争取利益的个人支出较大的,可进行适当补贴,除交通费(不包括油费)外一般不进行等价报销。

真实:经费使用必须实报实销,票证必须与对应事件的时间、地点等完全一致,遗失发票不予报销。

公开:经费使用情况必须建立流水账簿,详细记录使用原因,并留存对应申请单、发票等,经费账户明细及流水账簿必须按季公布并接受全体债权人监督。

三、经费的使用规范

1.交通费。主要因公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或者是个人自驾产生的过路(桥)费用。使用交通工具的补贴可实施全额报销。具体要求如下:

单次往返过路(桥)费在90元(含)上或者单月出差3次(含)以上且过路(桥)费总额在230元(含)以上,可申请交通费;

乘坐必要公共交通单次往返费用在150(含)以上或着单月出差3次(含)以上且交通费用总额在300(含)以上可申请交通费。

单月因公出差或在东融驻场工作15日(含)以上的,每月可申请交通费补贴100元。

汽油费、违章罚款、非必要公共事务产生的交通费不能申请交通费用补贴。

2.餐费补贴。因公出差或在东融驻场工作一般不建议申请餐费补贴。单月出差或在东融驻场工作15日(含)以上的可按月申请餐费补贴。按每日20元申请,最高不超过500元。

3.办公用品。一般应由债务方(东融系)提供日常办公用品及场地;若确需购买(如保险柜等)时,应由各组组长向债委会提出申请(包括申请理由、购买物品型号、价格等)并投票同意后列支。

4.第三方服务费。需要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应由债委会主任、副主任或2名(含)以上债委会常务代表向债委会提出申请并投票同意后列支。

5.其他或特殊事项费用。一般应由3名(含)以上债委会常务代表向债委会提出申请并投票同意后列支,必要时还应提请全体债权人表决同意后列支。

四、经费的使用流程

经费使用一般为先个人垫支、后申请补贴或报销。申请按月进行,每个月的第10个工作日为申请补贴或报销时间。

1.申请。符合经费使用规范的申请人应填写经费使用申请书(见附件),并将申请书、相关票证一并提交债委会财务组。

2.初审。债委会财务组双人审核经费申请人是否有申请资格,审核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审核票证是否与事实一致,并签字确认。

3.再审。由债委会财务组将经费申请情况在债委会例会上进行通报,如无人异议则进入记账付款阶段。

4.记账付款。由财务组审核人记流水账,并保留相关票证及申请书,由行政组从指定账户负责打款。

债委会提倡义务劳动,对于可以申请费用补贴但主动放弃的,个人可以在经费使用申请书“经费使用具体事实”最后注明“放弃补贴”字样,债委会所有人员应关注并收集放弃补贴的事实,及时将相关情况提交财务组,财务组应将放弃申请费用补贴的明细与使用经费的明细一并公布。

五、附则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并由债委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

附件:东融系债权人监督委员会经费使用申请书

东融系债权人监督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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