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金所 2018.12.13-17:19……关于乐清“源金所”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乐清商通贷民间融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黄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未报案的投资人选择以下方式登记报案
——
关于乐清“源金所”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乐清公安 今天
关于乐清“源金所”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2018年12月5日,乐清市公安局对乐清商通贷民间融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源金所”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展立案侦查。对乐清商通贷民间融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黄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乐清市公安局正全力开展案件侦办以及涉案资产查控等工作。
为查清全案,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未报案的投资人选择以下方式登记报案。
一、携带身份证件、借款合同(包括电子合同)、汇款凭证等银行交易记录到乐清市公安局受立案中心报案登记;
二、拨打110或者0577-61570527(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
乐清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0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