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平台正面回答
原创: 蜜友来稿 MF投监会 今天
上周末,由付哲亲友团组成的所谓“债委会”,邀请MF投监会参与付哲的第二期线上答疑。投监会随后发公告予以回应:
针对所谓“债委会”邀请的回应
1. 对于《蜜蜂有钱投资人债权委员会》的组成既没有平台公告通知真实债权人,也没有在债权人聚集最多的“蜜蜂第一线”群及“MF投监会”群内进行过通知、公选,因此并不能代表众多真实债权人的意愿。相反,我们看到更多的倒是造谣、诽谤、谩骂MF投监会及其成员;甚至威胁债权人的现象。
2. 早在MF投监会公众号文章《致蜜蜂有钱平台的一封公开信》和《来一场说走就走的WQ》中,就呼吁并要求平台、大股东和金融办、债权人重启四方会谈,要求对拆标后的大面积逾期采取有效措施。然而,在金融办邀请大股东后,平台及大股东并没有正面和债权人有过实质性的沟通。即使9.26(9.25报案后的第二天)我们要求金融办联系大股东代表,张晓宋也仅表示会转告,就没有然后了。
3. 而在10.15立案后,平台却通过如此非正式的组织和方式要求与代表大多数真实债权人利益的MF投监会进行立案原因的讨论;单就此问题平台更应该向警方做出解释,并配合调查。如果真有诚意,我们欢迎平台负责人和股东、金融办代表一起去警方案件通告群,向专案组,债权人进行答疑。因此,我们对本次邀请持怀疑态度,质疑所谓“债委会”提出邀请的动机。
由此可见,投监会一直与平台保持着沟通,即使是在报案后。哪怕目前存在所谓“债委会”干扰警方办案、要求公诉刑事案件撤案的违法行为,都没能改变投监会要求如四方会谈模式的正式对话,并且已整理了如下10个债权人所关心的问题,要求平台正面回答:
1.所有贷款发放时由出借人的监管账户直接转入借款人账户,还是转入王伟账户再转入借款人账户?如果经过王伟账户,现有的借款合同里没有王伟出现,合同在未来起诉阶段是否会遇到问题?
2.大量的出借合同签约日期甚至早于我们的注册日期很久,显示是第一出借人,这种情况是否由于中间丢失了债转合同?怎么弥补?如果丢失,那么这样无法形成闭环的合同在法院起诉的时候是否会遇到问题?
3.怎么解释蜜蜂借款人在放款前就是失信人的情况?比如编号[HA2020171207001-cl-14]?
4.是否存在这种现象,借款人已经逾期,但一直由王伟在代还,所以银行的债转端口还一直开着,因此会出现拆标后即再也不还款的现象。
5.各种可以推算的数据平台砍头息有40%,付总说这40%已经都垫付给逾期了,那么拆标前的蜜蜂资产,真实的逾期和坏账率是多少?如果已经形成坏账的资产没有通过拆标给到我们,那么这些资产现在在什么地方,以什么形式存在,由谁持有,总金额是多少?
6.由于高额头息手续费的收取,借款人的车辆残值远远小于剩余债权金额,即使催收成功拖回车辆,也无法补足出借人本金,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以及本金如何分配?如:项目名称DG0220171031005-cl,借款人卢浩,48期以租代购,购买车辆指导价11万(实际成交价低于11万),签约借款金额16.9万,中间差额都是平台利润手续费,借款人以15%利率每月还款约4000元后,车辆被拖回以6.9万元拍卖,剩余将近一半的债权无法兑付,请问此标如何后续处理?(案例数据仅凭印象,若数据略有出入,希望付总指正并提供对应书面材料)
7.根据付总找的外催收公司在7月份的数据测试,抽样中有138个人是首逾,即一次都未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否可以公布这138个人的名单,以及他们所形成的债权现在是什么状况?
8.很多人甚至不能相信平台可以存活3年,那么如何保证授权的催收公司会在3年后继续为出借人催收?随着待催收总额的减少,催收的成本是逐渐上升(参考图腾贷),瑞斯金服打算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以保障已签约的出借人的利益,如果有承诺,如何落实。
9.继续第8个问题。付费催收目前以何种形式催收,电话催收还是上门地催?或者分别对应不同的逾期时间进行不同的催收方式,是否可以公开给出借人?此外付费催收协议如何进行后续的监督,是否能以大股东为根基,律所跟进审计为辅,以大股东名义与外催公司签订协议。出借人对于催收费用认可的,可以授权大股东委托催收。以保障广大出借人的根本利益。
10.签约付费催收后(无论何种形式),若日后蜜蜂平台进行清盘,有其他债权资产处置方案可供选择,那么已经签约外催的出借人,是否可以单方面停止协议,剩余债权重新选择新的处置方案。这个问题希望大股东出来回答,并以平台公告形式,盖上大股东的公章。
不知平台法人、大股东代表会否应投监会所约,到警方案件通告群,当着专案组警官的面,正面、如实回答上述10个债权人关心的问题,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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