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钱通 2018.12.19-11:50……关于“抢钱通”的案件侦办情况通报……12月13日,静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上海脉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抢钱通”)实际控制人于某涨移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抢钱通 2018.12.19-11:50……关于“抢钱通”的案件侦办情况通报……12月13日,静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上海脉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抢钱通”)实际控制人于某涨移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民直通车-静安(官方微博)

今天11:50来自iPhone客户端

【案情通报】“抢钱通”平台实际控制人于某泓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关于“抢钱通”的案件侦办情况通报

上海公安机关对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全力追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对上海脉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抢钱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12月13日,静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上海脉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抢钱通”)实际控制人于某涨移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警方已冻结、查封上海脉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抢钱通”)涉案银行账户资金以及涉案资产,初步追缴涉案资金400万余元,并全力追查其余涉案资产。

三、警方同时聘请有资质的司法审计机构对涉案资金进行司法审计,确认每位投资人出借数额、追查资金去向。

四、公安部已开通“抢钱通”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人网上信息登记。投资人可以登陆网址“http://ecidcwc.mps.gov.cn”进行登记,登记期限截止至2019年3月9日。为便于系统统计、准确核对、提高效率,此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也可在此网址登记信息。

五、请广大投资人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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