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贷网 2018.12.29-21:47……连立案魏宁都很清楚,当时我们被经侦叫去说明情况,并没有实际报案,经侦是根据金融办的查证才立的案,进入了刑事程序之没有公告公布,其实还是在给口贷和魏宁最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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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要说明几点:第一,我有说过只追平台刑责,只关闭平台,只抓人吗?你问问赵勇,我有多少次当着口贷以及出借人都说过:口贷不作死,没有人希望他死,反而大家来合力解决问题,还有希望不涉刑。政府也希望口贷在法定的宽限期内可以尽量解决债权问题,所以金融办给了几月时间,经侦也拖了足够的时间给魏宁,我们也在不断提醒和尽力争取,但是这段时间口贷做了哪些事项?让金融办彻底失望,让经侦查案头痛,有能兑付的钱偏偏不兑付。他们要是把给外围的钱兑付给出借人,也不会立案了。连立案魏宁都很清楚,当时我们被经侦叫去说明情况,并没有实际报案,经侦是根据金融办的查证才立的案,进入了刑事程序之没有公告公布,其实还是在给口贷和魏宁最后机会。这期间,我也若干次提醒魏宁并跟他沟通过刑、民证据,要求他为出借人利益着想保全证据,让出借人参与。可是他拖了那么久,为何流水早不让出借人一起跟着查掌握好证据,最后紧急叫个细格?但凡魏宁舍得再拿出一点自己吞的费用跟大家在11月、12兑付一点,少耍一些心眼,也不会被采取强制措施了。这些都不是任何一个出借人或者出借委能影响得了的。我们们做的无非是在得知公力机关处理后,进行沟通,力争公力处理过多保出借人利益。第二,关于第三方的问题,用常理想想吧:连经侦目前都理不清的债权,魏宁都继续不了的事项,第三方有多少资源,如何做才能实现?第三方的事,我们反复跟经侦、金融办提过。他们也希望有个第三方可接手,但他们经评估也无法在目前找到一个合适的第三方。那只有目前只有暂时搁置;第三,经侦不管民事是界限,但不是绝对不沾边。口贷的问题刑事 行政 民事法律关系交叉在一起,那可能那么容易全部界限清晰地断开分裂?之前靠出借人自己民事方面努力,金融办行政方面的监管都已经解决不了问题了。现在进入了刑事程序,是公权力不得已采用最后手段来兜底,不等于民事部分他们就一定会绝对放任不管。我们影响不了刑事追诉的进程,但是在跟进过程中在不断主张民事部分处理的话语权,争取刑事调查涉及民事的也一并顺便查清楚,毕竟口贷涉案问题不可能刑民一开始就能分开,需要查出来了才能剥离。况且,魏宁 细格公布的真实债权有多少?外围拿走有多少?占总待兑付各自多少比例?细算过没有?以目前证据来看,刑事追赃挽损才可能是我们损失能尽量减小的最大保障。经侦查封资产越多,越能有些保障。经侦不会无凭据的乱封,只要封就是涉案,借款人在司法程序结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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