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置业 2019.5.28-15:47……致岳阳华盛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出借人、金鹗花园二期项目购房人:岳阳华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置业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华盛置业公司在岳阳电视台开发建设金鹗花园二期项目期间,凡向该公司(含公司股东刘昊、黎明、梁路华、潘伟宏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的)放款、购房的单位或个人,应尽快按本公告要求进行借款、购房情况初步登记与确认
关于岳阳华盛置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致岳阳华盛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出借人、金鹗花园二期项目购房人:
岳阳华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置业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
根据公安机关办案要求,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华盛置业公司在岳阳电视台开发建设金鹗花园二期项目期间,凡向该公司(含公司股东刘昊、黎明、梁路华、潘伟宏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的)放款、购房的单位或个人,应尽快按本公告要求进行借款、购房情况初步登记与确认。岳阳楼区处非办负责受理借款参与人和预付房款人的初步登记,公安机关负责询问确认出借人放款情况和购房人交纳购房款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登记相关事项
(一)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
(二)登记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郭亮社区原郭亮小学)
(三)登记事项:
1.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址等;
2.借款金额、已收回本金金额、利息金额,介绍人情况;
3.购房情况,房型房号、面积、单价、总价,付款金额,经办人情况;
4.转账时使用的银行卡号码(含对方账号);
5.联系人:
廖文锋 0730-2296606
李佳 0730-2296068
二、询问确认事项
(一)办案单位将通知出借人和购房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二)出借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出借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借款合同、借条、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本人第一次出借至最后一笔出借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POS机刷卡转账)、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
(三)购房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POS机刷卡转账)等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两类人员有法院判决书的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以及复印件。询问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在登记时也一并提供给楼区处非办审核。
郑重提醒:如有虚报假报债权债务、购房情况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岳阳楼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19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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