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恒基 2019.7.9-16:34……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杜明月(中天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决定逮捕,为避免遗漏犯罪线索,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涉案资产,绥芬河市公安局继续对在中天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有借贷行为的集资参与人进行身份及资金核查登记
今天16:34 来自 专业版微博
关于继续对中天恒基房地产公司非法 集资案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的公告
近日,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杜明月(中天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决定逮捕,为避免遗漏犯罪线索,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涉案资产,绥芬河市公安局继续对在中天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有借贷行为的集资参与人进行身份及资金核查登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期限
2019年 7月 9日至2019年8 月8日(一个月),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 — 11 :00 ;下午13:30— 16:30 。
二、登记地点
1、绥芬河市公安局东侧平房接待室(沿河街 6号)
2、绥芬河市公安局城镇边境派出所案件受理室。
三、登记人员范围
参与黑龙江中天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或法人杜明月非法集资案件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或登记的人员(已经登记过的此次无需再次登记)。
四、登记流程
集资参与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件进行身份信息核实,然后按照核查登记流程进行,包括核实登记并制作笔录,提交相关证据,提交的证据包括借款协议、银行转账凭证、抵押备案合同等,公安机关核对证据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因该案件已经到法院审理阶段,此次为该案件审理结案前最后一次核查登记,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全面、如实参与核查登记,避免因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准确登记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次登记逾期将不在受理。
2、此次核查登记,请群众避免因自己举证不足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3、登记过程中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公安机关办案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453—3933526、3933563
绥芬河市公安局
2019年7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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