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钱罐 2019.7.16-16:58……移送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零钱罐 2019.7.16-16:58……移送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陈勇、陈葆劲等七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陈勇、陈葆劲、温德贤、汪潜、韩亮、何志彦、陈媛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2014年,犯罪嫌疑人陈勇等人以合作方式成立深圳市稳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该公司以线上P2P形式募集资金。经初步审计,2014年3月至2018年6月期间,该公司通过旗下“零钱罐”APP向社会不特定人员约3万人共计吸资约75亿元人民币,2018年6月,稳通金融服务公司“零钱罐”APP出现资金全面逾期,经查,稳通金融服务公司现有资金缺口约22亿元人民币。

由于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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