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易创业、天易农林、桃花源茶业、商银投资 2019.8.17-15:38……犯罪嫌疑人易懿等人以设立的湖南天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为平台,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之规定,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易懿等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象的手段,虚构油茶林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国刑法》第192条之规定,涉嫌集资诈骗罪。经武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易懿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8年6月7日,经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世君有期徒刑8年
涉案6亿多元!常德严打2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8月13日,常德市打击非法集资“19”众创平安志愿活动视频会议召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信访局专题部署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会议强调打击非法集资事关民本民生、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19”众创平安志愿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党员群众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为建国70周年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湖南天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3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易懿等人利用虚假广告宣传“买一亩油茶林,吃三十年放心油”,先后设立湖南天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天易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桃花源茶业有限公司,并以此为平台,未经常德银监分局行政许可,擅自向社会非法融资,用签订“委托理财协议书”和“油茶林收益转让合同”的手段向75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达1.3亿余元,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
犯罪嫌疑人易懿等人以设立的湖南天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为平台,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许可,违反国家金融法规,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之规定,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易懿等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象的手段,虚构油茶林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国刑法》第192条之规定,涉嫌集资诈骗罪。经武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易懿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罪嫌疑人文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世君、皮远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2年12月至2016年12 月,王世君任湖南商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南商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期间,未经银监局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虚假标的,以在电视台发布广告、发放宣传册等方式, 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承诺以月息1.5%等利率给付回报。通过网络平台和网下集资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共吸收资金3.36亿元,已归还1.85亿元,支付利息0.4亿元,尚未归还1.11 亿元。
2013年8月6日,湖南商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澧县分公司成立,皮远国被王世君任命为总经理,负责澧县分公司的全面工作。在王世君的授意下,皮远国明知澧县分公司无吸收社会资金的经营权限,仍以发放宣传册、在电子屏幕上打广告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吸收社会资金,至2016 年12月31曰,澧县分公司共吸收资金1.39亿元,已归还 0.39亿元,尚未归还1亿元。
2018年6月7日,经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世君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皮远国有期徒刑 2 年,并处罚金 5 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 30.05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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