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春雷 2019.8.20-14:11……通榆县公安局在侦办万春雷(通榆县榆钱家园开发负责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发现有部分受害群众尚未到公安局报案,请未报案的群众于9月20日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与万春雷、万琦经济往来的相关材料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记者8月20日在通榆县公安局了解到,通榆县公安局在侦办万春雷(通榆县榆钱家园开发负责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发现有部分受害群众尚未到公安局报案,请未报案的群众于9月20日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与万春雷、万琦经济往来的相关材料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以利案件的侦查和处理,逾期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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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警官:18046306906
刘警官:1804360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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