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车贷、快车财富 2019.8.22-19:03……“好车贷”专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好车贷平台和快车财富平台的员工、推广公司、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公司及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应将在安徽省长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快车财富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或其他涉案关联企业收取的推广费、好处费、提成费、工资收入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合肥市公安局案件暂扣款账户

好车贷、快车财富 2019.8.22-19:03……“好车贷”专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好车贷平台和快车财富平台的员工、推广公司、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公司及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应将在安徽省长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快车财富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或其他涉案关联企业收取的推广费、好处费、提成费、工资收入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合肥市公安局案件暂扣款账户


关于敦促“好车贷”专案非法集资行为人退缴赃款的通告

为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好车贷”专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好车贷平台和快车财富平台的员工、推广公司、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公司及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应将在安徽省长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快车财富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或其他涉案关联企业收取的推广费、好处费、提成费、工资收入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合肥市公安局案件暂扣款账户:
户名: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城隍庙支行
账号:1023201021000060888
联系电话:0551-63359816
邮箱:bhjzdd@163.com
及时退缴上述非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非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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