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佑投资 2019.8.29-15:47……8月29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东营市金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卢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东营市金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8年10月18日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立案侦查。现已初步查明,东营市金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投资项目为名,在东营东城涌金门广场设立办公点,通过市场宣传、召开推介会、实体参观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吸收公众存款
8月29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东营市金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卢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东营市金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8年10月18日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立案侦查。现已初步查明,东营市金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投资项目为名,在东营东城涌金门广场设立办公点,通过市场宣传、召开推介会、实体参观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吸收公众存款。该案自成立专班侦办以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现将案件侦办、追赃挽损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已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峰、唐某凯执行逮捕;
二、对实际控制人卢某(为逃避打击曾化名“李某伟”)及王某森、卢某峰等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三、始终竭力做好挽损工作,经过依法调查取证,目前已查封了部分涉案资产:5个涉案公司及其附带资产、生产资料,包括涉案电脑、保洁设备、青储、厂房、电动车组装设备等物品数宗;涉案房产2处,涉案车辆3部,涉案财务凭证、投资合同等资料3500余份。
四、始终竭力做实追赃工作,对涉案高管、业务经理、业务员等人员的非法所得坚决予以追缴;主动上缴非法所得的涉案人员,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东营区检察、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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