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多多 2019.7.4-16:48……杨慧瀛利用“赚多多”网络平台,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的方式发展会员,并按照以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的传销组织,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杨慧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赚多多 2019.7.4-16:48……杨慧瀛利用“赚多多”网络平台,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的方式发展会员,并按照以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的传销组织,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杨慧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缴纳3980元成为会员,就可以在软件上浏览广告、观看视频等方式,就能赚钱。如果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还会有推广收益等奖励。”实际上,这是传销骗局。

吉林省梅河口市女子加入该网络传销后,为了获取利益,连自己的家人都不放过,先后发展了自己的母亲、丈夫、弟弟、表妹等近300人发展成为自己的下线,并获取传销资金279万余元。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对该起网络传销案进行了宣判。

2015年9月14日,战国辉、高峰(另案处理)等人在山东省注册成立了山东福瑞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堂公司)。2018年7月,战国辉等人依托福瑞堂公司,并设立“赚多多”网络平台,以销售单价3980元的手机为幌子发展会员,向社会宣称开展广告销售运营及推广服务,靠点击率和浏览量赚取广告费,上级会员向其发展的下线会员按5%、3%、1%的标准返利。

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间,被告人杨慧瀛经仲继培介绍成为“赚多多”会员,并以缴纳人民币3980元购买一部手机即可获得“赚多多”会员经营资格的方式发展会员,吸收资金,并在会员微信群向会员宣传通过浏览广告、观看视频等方式获取收益。

2018年12月3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经侦大队,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对“赚多多”网络平台立案侦查,嫌疑人战国辉、高峰、刘成磊等人均已列为网逃。

2019年2月11日,被告人杨慧瀛经梅河口市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至案发,杨慧瀛为“赚多多”传销组织发展会员账号289个,获取传销资金2791420元。

据杨慧瀛供述,参与者想要经营“赚多多”的手机赚钱,需要先缴纳3980元成为公司的会员,成为会员后,就可以在“赚多多”APP软件上浏览广告,获取收益。

会员除了可以通过浏览广告,获取收益外,还可以发展下线,获得三代下线购机款5%到1%的推广收益。除此之外,还能获得自己推荐的三代下线,每天浏览广告的5%、3%、1%的收益返利。“赚多多”平台还设有团队建设奖,当自己的下线购买手机达到100台,200台、300台、400台、500台,就可以相应获得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的团队建设奖。

另外,“赚多多”平台还有一种“金融理财”奖励,会员如果把从“赚多多”平台内的钱不提现,每个月就可以获得6厘到1.2分的收益。

“赚多多”公司总部在山东省潍坊市,公司名称叫山东福瑞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赚多多”总公司负责人是战国辉。

2019年7月4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杨慧瀛利用“赚多多”网络平台,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的方式发展会员,并按照以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的传销组织,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根据杨慧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杨慧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手机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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