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孝(武汉)商贸 2019.9.12-17:43……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关于对“爱孝(武汉)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爱孝(武汉)商贸 2019.9.12-17:43……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关于对“爱孝(武汉)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关于对“爱孝(武汉)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侦办了爱孝(武汉)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该案涉及投资受害人众多,为全面彻查爱孝(武汉)商贸有限公司及所涉案人员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将于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30日开展爱孝(武汉)商贸有限公司投资受害人报案登记工作。为方便借款受害人登记报案,现将报案信息核实登记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核实登记地点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经侦大队109办公室(新余市渝水区升恒路733号)

三、核实登记对象

曾到爱孝(武汉)商贸有限公司投资的受害人

四、核实登记方式

1.报警登记可到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经侦大队109办公室递交报案材料;

2.拨打办案民警电话18879031993(刘警官)、18879032131(习警官)。

五、注意事项

投资受害人在核实登记报案时应提供收据复印件、会员手册复印件等能够证实投资情况的证据材料。

希望投资受害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合理途径放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案,依法维护投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

2019年9月12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