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氏 今天
关于赵与平台写几句:
首先,无论出借人多么恨赵,有一点应该明白,她做平台的初衷不可能就是想以这个平台直接诈骗出借人。但是到目前这样的状况,赵团伙的确已经成为了巨额资金的诈骗者,这绝对是不争的事实。
为什么成了这样?客观原因是:平台上线初期,平台将广大出借人的钱借给了借款企业,而这些借款企业或个人没有按照合同按时还款。这里的原因很多,老赖已经形成(大家可以想清楚的,如果各种手续合法完备,这些企业完全可以走银行贷款的渠道,无需在平台借款)。
面对这样的情况,赵要想追欠款,就必须起诉(除此外她还能有什么办法啊?可以暴力催收?谁为她承担暴力催收的违法后果,这是刑事重罪)。那么依照正常的流程:起诉、庭外调解、辩论、合议后判决、被告上诉、上一级审理、二次判决,然后等待执行,最后在借款人有资产的情况下强制执行。这套程序走下来,就是三年两载,这还是没有任何耽误下的最好流程。如果借款人采取其他手段或宣布破产等,就是官司赢了,赵也拿不回出借人的钱。而且,平台如果这样做,出借人到期的利息与本金等平台就没法还。
为了让平台继续运转,赵等只能采取借新还旧的办法维持下去(这就出现发假标),几年后,亏空越来越大,就会成为一个几十亿的天文数字(想想啊?如果一个人欠债1千万,是什么情况?除非天上掉馅饼,否则那就是一辈子还不清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要是赵,会怎么做?投案自首?这么大的金额不是死刑也是重刑,对于任何一个渴望活着的人都很难选择走这条路。这条路走不了,怎么办?想办法让平台这个P2P上市,然而,我国虽然没有明文规定P2P不可上市,但是实际上是不批准上市。所以,赵想通过买步X股份等上市公司借壳上市,这时又赶上了国家的严查和备案,借壳上市已经很难。
在这种情况下,赵可以选择的唯一路径就是外逃,已经负债累累,再骗一些又何妨?上述这些话就是说明一件事,赵外逃已经是生死选择。任何她回来催债的幻想都是不可能的,而且她根本就没法还上这些债。
平台诈骗团伙当然不会只是赵一个人,面对平台的问题,一些犯罪分子也会抓住这个机会空手套白狼,这也就是赵说过不甘心她一个人把所有的都扛着的原因。
写这些,就是想说明一个道理:赵自己都没有能力催要回的出借款,那个AMC有何能耐要回?AMC有执法、司法权吗?它没有!可以协调借款企业的债权关系吗?它也没有!可以用暴力催收?借他100个胆它也不敢(这个首先想想,作为受害人的自己,你们原意暴力要回自己的钱吗?作为直接受害人的你若不敢,AMC又有何胆量为你们冒着犯法的危险要钱,它不担心有命要钱无命花钱啊)?
对!有人会说AMC可以走法律程序,那么赵都很难追的钱,起诉时就对AMC格外开恩了?律师就会对AMC免费助力办案了?赵打官司用的三年两载,AMC就可以缩短时间了?即使缩短时间为AMC办案,赢了官司就可以要到钱?笑话吧?
这些都不行,那么就剩最后一条路:AMC用自己的资金垫付。有这样想法的出借人,真正比猪的脑子还要笨一万倍!AMC若能为大家垫付130个亿,或者十分之一的13个亿,他们用这些钱买来一些根本没法要来钱的债权,自己去起诉打官司再要,耗其一生把自己垫出去的钱要回来,他们不如什么也不做岂不更好?除此之外,哪个出借人告诉大家AMC还有什么办法给大家要回钱?
所以,这里要说的就是一句话!AMC不可能为大家要回钱?
如果上述的道理出借人还不愿明白,也就没治了!
(见到既转,让出借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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