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锋、李玉华、鞠海成等五人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李锋、李玉华、徐海、沈小燕、鞠海成涉嫌集资诈骗罪,鞠海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李锋、李玉华、沈小燕、徐海、鞠海成五人以“中华孝道园、报恩福地”项目为名公开宣传,通过注册的深圳国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孝道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进行运作,以高额回报为引诱,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用“以新还旧”的方式,向投资者支付回报,后在明知无法兑现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不断推出新的集资方法,诱骗投资者继续投入资金,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
因本案被害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汤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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