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15年,罚80万!温岭警方侦办的“4·26”套路贷主犯今日获刑!
温岭公安 今天
就在今天
温岭警方侦办的“4·26”套路贷案件
主犯吴永杰判了
获刑十五年
并处罚金80万元
10月18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对“4·26”特大网络套路贷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吴永杰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吴永杰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0万元。
去年,温岭警方查获了“4·26网络特大套路贷”系列案件,涉案人员达230名之多、受害人遍布全国,犯罪活动造成至少两名被害人因此死亡。目前,除吴永杰外,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170余名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11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据了解,此系列案是我省目前破获的规模最大的套路贷案件。
成立13支团队,敲诈勒索540余万元
吴永杰1989年出生,大学文化,福建省明溪县人。
2017年8月份左右,吴永杰伙同吴某、许某、王某创办福建省龙腾肆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从事网络金融放贷业务,同时采取威胁、骚扰等手段强行催收贷款。
2018年1月份左右,吴永杰等4人因故分家后,吴永杰单独成立各个网络金融放贷团队,包括龙腾小贷、九洲金融、九九速贷、天行金融、合众金融、彩虹金融等十三支团队。这十三个团队由吴永杰全部出资或者与他人合伙出资成立。
吴永杰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组建公司的各个部门。该犯罪集团成员分工明确,互相配合严密。在犯罪实施过程中,由审核员从中介等处获取被害人信息进行核实筛选,收集被害人通讯录等信息,后将被害人名单转交给负责财务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通过数字合同、借贷宝等网络借贷平台,骗取被害人签订与实际借款情况不符的借款合同。在被害人借款逾期后,通过群发被害人借款信息、编辑侮辱信息、PS恐吓图片、电话短信“轰炸”等方式给被害人及其通讯录联系人,对被害人或其亲友进行施压、滋扰威胁,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利息、续期息、逾期费。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敲诈勒索金额共计540余万元,其中既遂金额人民币210余万元,未遂金额人民币320余万元。
还款金额太高,受害人不堪压力
在“套路贷”犯罪中,被害人实际借款金额一般在2000元到20000元之间,且到手数额只有70%左右。但经放贷人以“逾期费”“续期费”等名目累加费用后,被害人需还款金额大多超借款金额两倍,实质上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加重被害人还款负担,极易造成以贷还贷的恶性循环。
受害人不还债务,网贷公司就进行疯狂催收。这给了受害人非常大的压力。
一名受害人因不堪压力,选择了在车内烧炭自杀。他家条件不错,他是做生意的,轻生时和妻子结婚没多久。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他在网上贷款,越借越多,后来实在还不上了。
临死前,他拍了一段视频,诉说了自己的网贷经历。他说,他不想给父亲添麻烦,思来想去还是死了得了。他希望家人把这段视频传到网上去,给其他人忠告,不要被套路贷。
而吴永杰等人,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永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人结伙,采取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吴永杰伙同他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吴永杰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吴永杰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但考虑其犯罪性质和情节,不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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