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酒联储酒业 2019.10.17-16:49……警方通告。“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己由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立案侦査。日前,公安机关己依法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釆取强制措施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关于“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事宜的公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己由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立案侦査。日前,公安机关己依法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釆取强制措施。
二、集资参与人可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到户籍地、实际居住地或参与投资的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如实说明本人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参与集资情况。
三、涉嫌参与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共同犯罪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査。
四、集资参与人员应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工作规定,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宄法律责任。
联系人:邱警官 胡警官
联系电话:0531-88895110

济南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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