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法报 11月15日 11:43 来自 安全浏览器
【静海警方发布通告 敦促“恒赫资产”非法集资行为人退缴涉案钱款】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静海分局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恒赫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即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恒赫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及工资收入等涉案钱款全额退缴至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退缴钱款前需电话联系公安静海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民警进行登记,并核实退缴钱款的金额。
及时退缴上述涉案钱款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联系人:魏警官 周警官
电话:022-289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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