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2019年11月19日)
鄂尔多斯东胜公安 今天
兹因我局办理鄂尔多斯市金奥绿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与鄂尔多斯市金奥绿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有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即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6日),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东胜区公安分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折警官:15149419996
武警官:0477-3155344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2019年11月19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