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 16:21
通告
江西道都颐养产业有限公司、江西广缘养生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为依法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江西道都颐养产业有限公司、江西广缘养生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负责或者参与融资方面的经理、部门主管、普通员工、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应将自己在为江西道都颐养产业有限公司、江西广缘养生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或者帮助非法吸收资金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工资、提成、奖金等费用全额退缴至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指定账户。在此,公安机关郑重告诫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员,对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对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司法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退款户名: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
账号:9558851506000015069(退款时注明退款人,退款后将退款凭证邮寄或直接送至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经侦大队209室,陈警官收,联系电话:07016698922)。
同时,请相关集资参与群众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养老合同复印件、交款收据复印件或银行缴款凭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府前路66号),截止时间2020年2月20日。逾期提交的,公安机关不再受理,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
二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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