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蔡秀茹集资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蔡秀茹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蔡秀茹以及梁城、周梅芳、刘峰、李月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深圳市宝安区设立普金集团中赢系统公司。上述嫌疑人通过虚构普金集团中赢系统公司的上市背景、保险公司托底投资、实体农业项目、实体产业、免费旅游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购买普金集团中赢系统公司的原始股,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经我院联系后,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权利(内容详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何助理
联系电话:0755-29668700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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