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宛城区三起非法集资案件结案的公告】
1、张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2012年8月8日由南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立案打击,2014年8月12日法院审结,已向集资参与人按比例兑付86万元,现予以结案。
2、高玉清集资诈骗案于2015年7月31日由南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立案打击,2016年5月27日法院审结,经司法机关审查无可追缴的涉案资产,现予以结案。
3、段永续集资诈骗案于2017年4月28日由南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立案打击,2018年6月30日法院审结,经司法机关审查无可追缴的涉案资产,现予以结案。
宛城区处非办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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