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赛罕区公安分局发布通告
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侦办的内蒙古义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义仁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义投借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案已于2019年6月6日立案侦查。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要求内蒙古义仁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义投借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积极主张权利,到赛罕区公安分局报案, 该案件报案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0日。
参与内蒙古义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义仁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义投借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总监、经理、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内蒙古义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义仁 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义投借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期间收取的代理费、返点费、提成费、佣金等赃款全额退缴,退缴赃款前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理。及时退还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不主张权利,后果自负;拒绝不退还赃款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办案民警:云警官、卢警官
联系电话:0471-5277107
办案民警:李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471-6539502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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