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网信) 2019.12.8-21:00……出借委12.8关于逾期项目担保履约函致网信先锋集团的公开函。结合网信2019 年 11 月 2 日官微“已向 96 个逾期项目的借款企业及担保方分别寄送了律师函,相关司法诉讼程序也已同期启动。”现出借委为保证广大出借人合法权益,向先锋/网信发布如下律师公开函:二、请先锋/网信履行合同义务出具上述 96 家担保企业的回函(收悉/同意担保履约函)或启动相关司法程序的凭证

出借委12.8关于逾期项目担保履约函致网信先锋集团的公开函

出借人参考
[出借委·出借人参考 2019—6]

专题:担保履约函 日期:2019 年 12 月 8 日

逾期项目担保履约函 ——致网信先锋集团的公开函

敬启者(阁下):

网信集团负责人、先锋危机管理工作组:

自 2019 年 7 月 4 日网信平台大部分出借款停止兑付以来,出借人部分逾期项目时间达五个多月,因保证期间事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的依据,如果逾期项目的债权人在六个月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担保企业因此免责,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债权人将无法追诉担保企业。鉴于担保期间的法律规定,它牵扯到担保责任的时效问题,担保期间过期后将无法挽回,请阁下予以重视!

结合网信2019 年 11 月 2 日官微“已向 96 个逾期项目的借款企业及担保方分别寄送了律师函,相关司法诉讼程序也已同期启动。”现出借委为保证广大出借人合法权益,向先锋/网信发布如下律师公开函:

一、请先锋/网信履行合同义务出具官微披露的 96 家逾期项目担保企业名单;

二、请先锋/网信履行合同义务出具上述 96 家担保企业的回函(收悉/同意担保履约函)或启动相关司法程序的凭证;

三、请先锋/网信履行合同义务披露其它逾期项目借款/担保企业名单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信用报告、还款来源等。

先锋/网信集团出借人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8 日

附相关法律依据:

《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 [融资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以下信息:

(一)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

(二)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类型、主要内容、地理位置、审批文件、还款来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利率、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分、担保情况;

(三)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

(四)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就《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纪要(征求意见稿)》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条款:卖方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发行人、销售者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为防止被盗用和冒用,此后出借委编发的公开文告,都会公开文件签发人和参与讨论议决的代表人号码。

签发:秘书长;

讨论并议决代表:1 号、7 号、9 号、15 号、16 号、17 号、22 号、24号、25 号、26 号、29 号代表。

发:先锋集团负责人、先锋危机管理工作组、全体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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