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东乡区公安局对中艺财富抚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办工作正在展开中,请受损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保护涉案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通报如下:
一、请受损群众到东乡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
1、如实提供报案自述材料;
2、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提供投资和收息的相关证明(POS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等);
4、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
二、中艺财富抚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包括业务经理、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中艺财富抚州分公司期间领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及其他违法所得全额退缴至中艺财富受损人员公共账户内:
户名:饶墨裕(已冻结,只进不出)
账号:1405510046038332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乡支行
联系电话:程警官15079400257
退缴赃款前须电话联系东乡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案民警进行登记,并核实相关金额。
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东乡区公安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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