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强、罗仲希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张伟强、罗仲希涉嫌集资诈骗罪案,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移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将该案报送本院。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张伟强对外宣称可以通过其控制的广东送菜宝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晋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名义在云南、山东等地的农业基地直接采购蔬菜到全国各大批发市场批发,伙同犯罪嫌疑人罗仲希吸引投资人参与投资,经侦查发现其所吸收投资款并未实际用于采购蔬菜,而用于返还其他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润,以及个人花费。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755-82297042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