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马国文、谢运泉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马国文、谢运泉二人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0年12月至2014年4月期间,周文馨、李宝光(该二人已判决)、黄庆华(另案处理)、马国文、谢运泉等人成立北京金沙天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磴口县金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利功荒漠化治理基金会和深圳中正金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种植肉苁蓉为名,骗取众多投资者投资款,数额特别巨大。
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钟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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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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