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乾通投资 2020.4.4……警方通告。黄国荣、“贵州龙里乾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一案,已由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黄国荣、张昭龙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将对与贵州龙里乾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国荣、张昭龙、李鑫、孙学美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登记

贵州省龙里县公安局

关于黄国荣、“贵州龙里乾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事宜的公告

黄国荣、“贵州龙里乾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一案,已由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黄国荣、张昭龙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将对与贵州龙里乾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国荣、张昭龙、李鑫、孙学美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登记,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5月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 登记地点

龙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龙里县兴龙路广场斜对面)。

三、登记对象

(一)与贵州龙里乾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国荣、张昭龙、李鑫、孙学美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贵州龙里乾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国荣、张昭龙、李鑫、孙学美处借款的单位或个人。

四、登记内容及所需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及债权债务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其他相关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

五、 注意事项

(一)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参加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债权债务人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登记,遵守核实登记现场的秩序;

(三)需参与登记人员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登记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联系人:陈警官(18285407074)

               胡警官(15186074625)
龙里县公安局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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