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前海东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报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前海东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查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于2020年1月16日对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徐某二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通过调取200多个涉案银行账户流水,并聘请专业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开展司法审计工作。经过司法审计结果和大量犯罪事实证据证明,深圳前海东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现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起诉。
二、警方累计已依法冻结涉案资金约1300万元人民币,冻结15家涉案公司股权,查封涉案房产8套,扣押涉案车辆1辆。
三、警方再次敦促本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高管)限期在2020年5月30日前将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指定收款账户:6217680305366424(开户名:裘茂兴,开户银行:深圳市中信银行分行营业部),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警方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拒不配合追缴的人员,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截至2020年4月10日,指定收款账户已收回赃款约350万元人民币。
四、希望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侦办进度及时披露案件信息。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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