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和财富(泰州分公司) 2020.4.14……警方通告。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利义务,请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公安机关敦促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相关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分公司负责人、团队经理、业务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退缴违法所得

关于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侦办的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案,已于2019年10月22日立案侦查。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利义务,请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含投资明细、利息明细)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海陵区蒲田路1号)登记报案。逾期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望相互转告周知。
公安机关敦促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相关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分公司负责人、团队经理、业务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退缴违法所得。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并退缴违法所得的行为人,可依法从轻处理;拒不到案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民警:丁警官 王警官
联系电话:0523——86569556
特此公告!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
2020年4月14日

评论

《“信和财富(泰州分公司) 2020.4.14……警方通告。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利义务,请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公安机关敦促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相关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分公司负责人、团队经理、业务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退缴违法所得”》 有 1 条评论

  1. 吴学广

    只要说话算数,还我们血汗钱就行了,希望 。。抓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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