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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邵梓诚、顾政、蔡华明、白金、唐为军、金卫勇提起公诉
2019-04-30 16:59:00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间,被告人邵梓诚伙同被告人顾政等人先后成立江苏天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天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设江苏天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扬州分公司、苏州分公司、南京分公司,由邵梓诚担任董事长,顾政担任总裁,被告人金卫勇、白金、唐为军、蔡华明分别担任为无锡分公司负责人、扬州分公司负责人、苏州分公司负责人、南京分公司负责人,在明知上述公司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发放传单、举办酒会、组织旅游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并研发“拓米金融”投资平台开展线上业务,以签订协议后分割相应债权、股权等为名,承诺年化收益率为7%至20%不等,线上线下共向集资参与人1772余名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81465.51万元。其中,被告人金卫勇参与期间,无锡分公司线上向235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8781万元;被告人白金参与期间,扬州分公司线上向276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10021万元;被告人唐为军参与期间,苏州分公司线上向289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10063万元;被告人蔡华明参与期间,南京分公司线上向972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4979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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